今天数码之家小编天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家庭继承权顺序,继承权顺序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4、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6、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7、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8、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9、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0、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1、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12、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13、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14、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5、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6、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17、 以上就是与法定继承相关的条文,第10条进行了一般性的规定,11到14条规定了一些特殊的情形。
18、 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单身老人“的遗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9、这是因为: 既然“单身老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进行均等继承。
20、不过,由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都已经先于”单身老人“死亡,如果他们各自的子女对”单身老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应当具有继承权。
21、如果是这种情形,那么,可以将“单身老人“的遗产进行划分,具体步骤如下: 1.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 2.每一位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再由他们各自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22、 由于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各自的子女就是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兄弟姐妹继承了”单身老人“的遗产,而他们各自的子女继承了他们的遗产,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间接继承了”单身老人“的一部分遗产。
23、 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民发[1985]第22号)的相关规定,还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单身老人“是否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五保户“? 2.”单身老人“的兄弟姐妹是否存在”继兄弟姐妹“? 3.”单身老人“是否有养子女? 针对上述这几个问题,该《意见》针对不同的情形,有相关的具体规定,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对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法律并无规定。
24、 《继承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25、 《继承法》第11条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代位继承只发生于处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26、 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其兄弟姐妹与被继承人是平辈,不符合晚辈直系血亲的条件。
27、故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28、兄弟姐妹的子女不是法定继承的继承人,但可以以遗赠的形式来继承财产。
29、不行,代位继承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可以,他们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
30、先公证遗嘱,再一般遗嘱,第三法定继承。
31、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
32、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3、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34、法律还规定:房地产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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